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同志一行莅临我院项城市耕地质量提升试点项目,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调研。
张维宁首先听取了项目汇报,并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问询和了解。在肯定项目工作成果的同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突出科学性,要基于资料调查和数据分析,科学合理选择修复技术;二是注重可行性,治理修复方案与技术要紧密结合当前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三是强调安全性,采用环境友好型治理与修复技术,在保护好原有自然环境的同时实施好项目;四是推进可持续性,治理与修复要有利于保持或提高耕地质量,保证耕地可持续利用,在经济和技术上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上级指导意见,严格执行项目设计及规范,争取把项目做成精品,树立地矿一院在豫东粮食主产区的技术品牌。